宠物空运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小动物是指家庭驯养的小狗、 猫、 鸟或其他玩赏宠物。 野生动物和具有形体怪异或易于伤人等特性的动物如蛇等, 不属于小动物范围。
导盲犬、 助听犬是指经过专门训练为盲人导盲或为聋人助听的犬类, 在旅行中旅客需依靠它的帮助。
携带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乘机, 必须在定座或购票时提出, 经国航事先同意。
旅客应在乘机当日离站时间90分钟以前将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自行运到机场办理托运手续。
旅客应对托运的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承担全部责任。 在运输中除国航原因外出现的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受伤、 患病和死亡, 国航不承担责任。 在长距离飞行中途不着陆的航班或某种机型的飞机上, 不适宜运输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时, 国航可以拒绝收运。
办理乘机手续时, 应查验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的检疫证明, 合格后方可收运。
旅客携带的小动物, 必须装在货舱内运输。 导盲犬、 助听犬可由盲人或聋人旅客本人带入客舱运输。 但导盲犬和助听犬在客舱运输时, 必须在上机前戴上口套和系上牵引绳索, 并不得占用座位和任意跑动。 若作为托运行李运输时, 应装入货舱内。
装运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的容器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能防止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破坏、 逃逸和防止其将身体某一部位伸出容器以外损伤人员、 行李、 货物或飞机;
(2) 能保证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站立和适当活动, 保证空气流通, 不致使其窒息;
(3) 能防止粪便渗溢, 以免污染飞机、 机上设备及其它物品。
小动物及其容器和携带的食物的重量, 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应按逾重行李交付费用。
导盲犬或助听犬连同其容器和食物, 可免费运输, 不计算在免费行李额内。
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运输不办理声明价值。
小动物、 导盲犬、 助听犬运输应填写 《特殊行李通知单》 , 通知机长。 《特殊行李通知单》 式样参见13.9.1第11款。
应将导盲犬、 助听犬的收运情况通报配载部门, 以便向经停站和到达站拍发电报。